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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软件学院2021级第六学期学生校外实习安排

来 源:   发布时间: 2024-03-07 10:46:20   点击次数: 0

软件学院实行2+1+1的人才培养模式,前两年学生学习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第三年学习方向课及项目实训,第四年学生进入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为了使部分提前获得名企实习资格的学生能够顺利进入企业实习,提早储备求职竞争力,特制定《软件学院第六学期学生校外实习安排》。

一、实习申请时间

4月15日起可外出实习,5月15日后不再办理外出实习。

二、申请校外实习的条件

1、选修课、必修课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2、实习企业经就业部门审核,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实力或社会影响力,实习岗位专业及专业方向对口,实习待遇及工作保障优越,在实习工作中能够获得充分的学习和实践,取得优于项目实训的学习成果,实习方式须为在企业实地线下实习。

3、确认本科毕业后就业,有通过实习争取实习单位转正,或以实习经验参加秋招求职的强烈意愿。

4、已经落实知名互联网企业技术岗位实习工作,已进入实习协议期的同学,可提出提前实习申请,提前外出实习要求实习三个月以上。

三、实习申请流程

1、学生通过招聘活动获得企业实习资格,将实习offer等能够证明被录用的纸质性文件、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交于学院就业办公室(软件学院105办公室),由就业办审核单位资质、实习材料和在校成绩。

2、就业办审核通过后,实习申请表由辅导员老师、方向课老师、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副院长审核,并在三方签字后交于就业办存档。

3、到学院就业办公室领取实习手册,登记实习工作信息。

4、实习需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若企业没有制式文件,可下载实习协议模板(见附件1),实习协议复印件交就业办留存(也可上岗签订后补充提交协议照片)。

此实习流程特别针对大三年级第六学期校外实习的学生制定,不能替代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安排,毕业实习为必修课占12学分,每名学生必须参加。

5、学院为外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保险。

四、校外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参照校内项目实训考评时间),需提交实习手册(要求填写真实、详细,签字盖章等审核手续完全),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实习效果并置换该学期的项目实训成绩。

五、其他说明

第六学期的实习时间不能少于4周,且仅置换第六学期项目实训学分。


               

河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