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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软件学院2017级学生第六学期线上实习管理办法

来 源:   发布时间: 2020-04-14 11:09:31   点击次数: 0

软件学院实行2+1+1的人才培养模式,前两年学生学习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第三年学习方向课及项目实训,第四年学生可以进入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为了使部分提前获得名企offer的学生能够顺利进行企业实习,疫情期间,特制定《软件学院第六学期学生线上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开始时间

4月13日—5月15日学生可以申请企业线上实习。5月15日后将不再办理相关实习申请。

二、申请校外实习的条件

1、选修课、必修课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分及以上(含2.0分)。

2、无校、院级处分记录。

3、为确保学生的校外实习质量,实习企业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2019年度中国软件企业100强【附名单】

2)2019年度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附名单】

3)经就业部门审核与上述企业同等实力或者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不超过20家)

三、实习方式

2017级学生第六学期实习必须采用线上实习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所有学生赴实习企业实地办公,如有违反,对涉及学生、教师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需离开居住地赴北京办理签约手续、入职手续的,必须提交《河北师范大学防疫期间本专科生赴京审批表》,如需离开居住地赴其他地区办理签约手续、入职手续的,必须提交《软件学院防疫期间学生居住地流动审批表》由学院副书记审批后方可去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申请流程

1、学生通过线上招聘获得企业实习资格,将实习协议、offer等能证明被录用的文件、实习申请表(学院官网下载)发送至shixi@onest.net邮箱。

2、就业办线上审核学生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在校成绩,符合实习条件后,由就业办审核同意后通过邮件发送给项目实训课老师线上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后邮件发送给辅导员老师线上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后发送邮件给实习就业工作的主管领导审批。全部审批通过后邮件回复给申请学生。

3、下载打印实习手册,认真填写。

五、线上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实习手册,每周向项目实训老师和辅导员汇报一次实习情况。在第六学期项目实训课程结束前,提交实习手册(含实习月报、可视化成果、实习鉴定表等),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实训成绩。

附件1:2019年度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

附件2:2019年度中国软件企业100强

附件3:软件学院学生居住地流动审批表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防疫期间本专科生赴京审批表

附件5:实习手册

附件6:实习申请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