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联系我们|
  • 快速导航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报名参加河北省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来 源:   发布时间: 2018-05-28 11:10:19   点击次数: 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弘扬中华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发掘语言艺术人才,提高有声语言教学水平,增强文化自信,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2018】3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朗诵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手要求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独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

报名采用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学籍证明报名参赛,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鼓励“原创”“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的作品。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任何有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3.报名要求

各参赛选手以所在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请注明学院名称、作品数量。文件夹内以作品为单位创建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名称为“作品名称......,......学院”,文件夹内需包括:(1)参赛作品视频(名称与文件夹名称相同);(2)200字以内作品介绍;(3)作品文本;(4)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请有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5日前将作品打包发送到邮箱:yywz@hebtu.edu.cn

联系人:闫红

联系电话:80789723                                  

附件1:关于组织学生报名参加河北省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