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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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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来 源:   发布时间: 2021-03-26 08:39:56   点击次数: 0

各学院: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17]号,2018年8月修订)要求,现对我校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根据当前防控疫情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实施。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转出,审核转入”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自我设计和自主学习意愿,对学生转专业后的学习进程和难度要做充分的提醒。

二、时间安排

1、专业设置阶段(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5日)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设置各专业接收人数、考核方案,教务处审核。

2、宣传阶段(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3日)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疫情期间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准确完整地将学校转专业工作的安排和转专业的规定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2、填报专业志愿阶段(2021年4月6日8:00—2021年4月14日22:00)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以下流程在教务系统内进行操作:

(1) 学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jwgl.hebtu.edu.cn/),进入“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菜单,进入转专业申请填报界面。

(2)填写“联系电话”和选择“申请转入学院、专业”,点“提交”按钮提交志愿。

(3)学生可在2021年4月14日晚22:00之前,随时调整专业志愿,确认无误后提交。学校在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时以学生最后一次提交结果为准。

(4)各学院要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考核的方式和方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3、汇总数据和组织考核阶段(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2日)

教务处负责汇总转专业数据,并向各学院通报。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由转入学院安排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各学院要及时将考核安排和考核结果通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4、公布结果(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

转专业的结果将在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s://jwc.hebtu.edu.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生转专业后的相关安排

1、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在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结果,及时更新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并结合学院意见,对学生进行班级信息维护。

2、转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所有学生必须继续完成本学期学习任务,必须参加期末考试。按申请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第三学期选课,学生根据学习任务自行安排学习进度。

3、转专业学生的管理。学生必须在本学期最后一周到转入学院、专业进行注册,办理住宿手续等相关事宜,第三学期进入新班级管理。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转入专业审批后,新学年及以后的学费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

5、其它未尽事宜,按《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17]号,2018年8月修订)规定处理。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80518)

附件2:软件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附件3:学生申报转入专业操作流程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