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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软件学院2015级第六学期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来 源:   发布时间: 2017-12-15 15:01:50   点击次数: 0

软件学院实行2+1+1的人才培养模式,前两年学生学习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第三年学习方向课及项目实训,第四年学生可以进入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为了使部分提前获得名企offer的学生能够顺利进入企业实习,特制定《软件学院第六学期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开始时间:

我院要求学生在第六学期结束时进入企业实习,如有学生希望提前进入名企实习,则必须在校完成第六学期专业方向课程的学习,项目实训环节可以申请在企业实习中完成。

二、申请校外实习的条件:

1、合格完成已开设的所有必修、选修课程,并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分以上(含1.7分);

2、无校、院级处分记录。

3、为了保证实习质量,提前实习的学生须获得名企offer。

注:名企包括但不限于:苹果,谷歌,微软,IBM,阿里(包括蚂蚁金服、高德地图),腾讯,百度,小米,京东,360,滴滴,今日头条,美团,四维图新,网易,好未来,融360,金山,去哪儿网等及同等实力或社会影响力的公司。具体情况由就业办公室和方向课老师综合评定。

三、实习申请流程:

此实习流程特别针对提前进入名企的学生制定,第六学期结束后外出实习的学生按照河北师范大学2015级毕业实习安排进行管理。

1、提前实习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通过笔试面试获得企业实习资格,将实习协议/合同,能证明被录用的纸质性文件交于学院就业办公室,由相关老师对学生实习信息进行审核。

注:若企业没有制式实习协议,学生可到学院网站(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下载实习协议模板(见附件1)。

2、下载并填写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学生将此表交于就业办公室。

3、外出实习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注:学院承担保费的50%,最多不超过50元,剩余由个人承担,因为学院对保额有要求,具体购买请务必咨询就业办公室。

4、到学院就业办公室领取实习手册(见附件3),以置换项目实训课程成绩,并赴企业实习。

四、其他说明

正常完成第六学期课程的学生有两种企业实习方式:学院推荐实习单位和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就业办公室将在本学期结束前邀请企业来学院参加实习双选周和双选会,学生届时可投递简历、参加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企业实习。

附件1:实习协议

附件2:实习申请表

附件3:企业实习手册